
附件:
1、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填表须知
2、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
3、成绩复核情况答复
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2008年6月3日
《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》填表须知
1.《成绩复核申请表》供考生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时使用。填表人应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,实行签名负责制,表格涂改无效。考生必须全面了解情况、核实数据、认真负责的填写。如果出现数据虚报、漏报、错报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2.“申请复核科目”项只需在所选项前的“□”内划“√”。
3.“联系电话”只需填写“宅电/办公电话/小灵通/手机”中一项即可,联系电话应包括“电话区号”和“电话号码”,示例:010-12345678。邮寄地址及邮编要方便寄达“成绩复核结果通知书”。
4.“日期”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年、月、日,示例:2005年1月10日。
5.校外学习中心应仔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,不得接受考生的其他证件申请成绩复核。
6.《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》由考区办存档备查,校外学习中心保留复印件备查。 |